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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法律议案 擦亮履职特色品牌——民革云南省委草拟的法律议案连续两年被选入全团议案

来源:民革云南省委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10日   

民主党派的参政基本任务之一便是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而社会法制领域又是民革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和特色品牌。2022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云南代表团全团议案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其中,《关于制定和完善细胞领域相关法律的议案》的草拟单位为民革云南省委。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云南代表团全团议案《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陆港法的议案》也是来自民革云南省委。云南代表团全团议案数量一般为3到6件,民革云南省委草拟的议案也占据一席之地。


深入基层调研 发现好选题

2022年2月28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座谈会,论证拟提交全国人大的云南代表团全团议案草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进一步修改完善议案文本请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提出建议和意见。与会领导和专家高度评价了《关于制定和完善细胞领域相关法律的议案》,认为选题好、内容详实,案据充分,建议具有可行性。

时光回到一年前,2021年1月20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云南省委主委杨保建率队赴昆明国家高新区(西区)云南省细胞工程中心,开展“民革参与科技产业发展”调研座谈。会上,民革党员、云南省细胞工程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波向调研组介绍了公司近年的研发、生产、经营情况、细胞产业园建设、产业支撑以及现代细胞生物科技、研究重点和发展应用等情况。谈及细胞健康产业发展存在的障碍时,马波坦言:“在法律法规缺失的情况下,干细胞应用在很多场合仍属于灰色地带,企业无法通过合法途径直接收费来弥补前期的研发投入所带来的亏损,严重影响了细胞健康产业的发展。”

发现了问题所在,如何破解呢?座谈会上确定了“细胞与法律”的选题作为民革云南省委2021年度的重点调研项目之一。在云南省级层面上,希望抓住云南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为契机,利用细胞健康发展的独特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和自贸区政策,让细胞健康产业先试先行。但法律制定和修改毕竟是国家事权,希望最终的调研成果能促进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法律制度,及时调整、修订相关管理规范,为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促进细胞健康产业有序规范发展提供法律支撑。

马波是细胞领域的技术专家,对法律的制定完善研究不多。于是,民革省委发挥在社会法治领域参政议政的优势,将民革云南省直属法律支部主委、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洪素恒纳入课题组成员,调研紧锣密鼓的启动了。

2021年3月份课题组调研走访了云南省卫健委、科技厅、药监局等细胞产业相关职能部门,与相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了解政府部门对完善细胞产业立法的态度和意见。

2021年4月26日至28日在民革海南省委的支持下,民革云南省委副主委李兴华率队,邀请细胞领域大咖组成课题组,赴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进行考察调研,了解细胞健康产业在海南的发展情况和问题,为拟定普遍性、全国性的对策建议奠定基础。

2021年5月,作为阶段性成果,《关于完善立法,支持细胞健康产业的建议》的社情民意信息被云南省政协和民革中央采用。


打造好议案 二十年磨一剑

如果说关于细胞领域的法律议案的问世历经一年时间已经很不容易,那么关于制定陆港法的议案可谓“二十年磨一剑”。21世纪初,“陆港”的概念由联合国亚太经社会专家提出并在内陆国家和地区实践。学者席平2001年提出建立中国西部国际港口“西安陆港”的设想,陆续发表了关于陆港的很多论文,对陆港的建设模式、功能、陆港与海港联动、陆港与供应链的关系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根据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律,结合国际物流、海港和陆港的联动发展,理论结合实践研究陆港的概念、发展模式、具体建设方法和发展策略,并呼吁制定《陆港法》。

从2001年开始研究“陆港”,20年过去了,席平呼吁制定《陆港法》的建言并没有激起水花。2020年,在民革党员、昆明南亚东南亚物流研究院院长刘金鑫的引荐下,席平与民革云南省委有了交集。他把20年的研究心血——长达三万字、附有法律文本草案的《关于制定陆港法的建议》捧到了民革云南省委机关,看看能不能把这份材料利用起来。可惜的是,那么长的理论研究成果,也没有太强时效性。这既不适合作为政协提案,也不适合作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进行报送,这份材料再次丢进故纸堆。

2020年底发生了转机。为了提出高质量的全团议案、建议,云南省代表团在会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确保提出的议案、建议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当征集议案的通知发到民革云南省委,负责参政议政工作的调研处认真对待。认真梳理一年来的调研成果,将适合报送人大的议案选题精心挑选出来。负责该工作任务的调研处干部突然眼前一亮,将废弃的《关于制定陆港法的建议》重新再利用起来。然而,这份材料并不满足通知要求,仅仅满足“事权在中央和国家”这一征集原则,但并不符合“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助推云南发展”的选题征集原则。于是进一步调研,紧扣国家当前局势,补充了云南相关内容,让报送的材料既有时效性,又能助推云南发展。

论证会上,《关于制定陆港法的议案》初稿遭到批评,行文的不规范性成了最大的问题。根据人大议案的规范要求,民革云南省委修改完善多个版本,充分阐述了制定陆港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内容详实、逻辑清晰、层层递进,在席平20年研究基础上撰写出一份高质量的法律议案。成稿又征集相关厅局的意见和建议。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并不多。”席平的成果问世后也很高兴,感慨民革云南省委独具慧眼,认真负责地修改稿件,制定陆港法的呼吁引起了立法部门的重视。


党派在民主立法的探索实践

在实践中,各民主党派主要以人民政协为依托积极参与立法,为我国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如,2000年3月,民革中央在全国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尽早制订“反分裂国家行为法”》的提案,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

5年来,民革云南省委提交的涉及法律制定和修改的政协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有三十多件,2022年民革中央提交全国两会的《关于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提案》《关于新发展理念视域下构建生物多样性法治保障体系的提案》等法律相关的提案就源于民革云南省委提供的材料。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立法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法律议案的提出、讨论、表决通过都由人大这一权力机关主导。作为法律议案的草拟单位,向人大提出立法议案——这是民革云南省委两年来在社会法治领域参政议政的探索和实践。

“人大开门立法,立法协商的形式多样,民主党派也积极参与,正是我国民主制度具有灵活性和包容性的表现。随着民主立法的发展,立法协商的形式也会更加丰富,以辩论、对话等沟通方式,各方参与促进了立法公开,也是民主立法的必然要求。”议案论证会上,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如是说。

( 普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