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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云南省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20日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云南省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1年12月16日在民革云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上)

李兴华

  各位委员:

  我受民革云南省监督委员会的委托,向十届九次全委会报告工作,请审议。

2011年的工作

  2011年,民革云南省监督委员会在民革中央监委会的指导以及民革省委的领导下,按照“围绕民革省委的中心任务,服务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工作,认真探索规律,推动全省内部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的工作思路,按照《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内部监督暂行条例》和《民革云南省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认真探索规律,逐步建立健全机制,稳步开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

  一、加强学习,奠定监督工作思想基础

  监督委员会成员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中共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借鉴执政党党建工作经验;认真学习和贯彻民革中央十一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民革中央关于内部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正确把握其深刻内涵,始终把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打牢监督工作的思想基础,提高了对党内监督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开展内部监督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

  2011年,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内部监督暂行条例》和《民革云南省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监督委员会把制度建设重点放在建立健全日常工作登记处理制度以及工作岗位职责、纪律要求制度上。由于工作变动,及时对监委会主任和监委会办公室主任人选进行了调整,由现专职副主委担任监督委员会主任、由现任组织处副处长担任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保证了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 突出重点,增强内部监督的实效

  在省委领导下,将监督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各个环节。防微杜渐,为做好内部监督工作不断探寻有效途径: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今年是省委地方组织和省直属基层组织换届比较集中的一年,在地方组织、基层组织换届时,对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选用干部是否遵守组织程序等进行重点监督。结合换届和中调,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少数干部思想上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加强对其的教育帮助。保障了这些重点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对各级组织的工作监督。重点是对地方组织贯彻执行民革中央和民革省委的决定、决议情况的监督,把工作中能否严格遵守民革《章程》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 三是结合专项工作开展监督工作。比如,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系列活动,从廉政自律、遵纪守法方面,对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与中共思想上同心同德、行动上同心同行、目标上同心同向的同心观念;四是根据主委会要求,对2011年机关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进行了监督;五是对地方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监督。监委会依照程序及时纠正了个别地方组织的不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挽回损失。监委会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多种形式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思想教育,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朝着正常、健康的良性轨道发展。

  四、做好日常工作,强化责任意识

  一方面积极发挥委员作用。2011年3月,监委会召开了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总结了2010年的工作,就如何加强监委会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规划,确定近期工作任务,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工作的重点和主要内容;另一方面监委会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日常工作。一是主动报告工作,接受中央监委会指导以及省委主委会的领导。今年9月,监委会主任参加了民革中央召开的内部监督工作研讨会。在会上就云南民革开展的内部监督工作与其他省市进行了交流发言。二是认真接待了若干起党员来访。本着对组织、对干部以及对党员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认真听取党员反映的情况,积极做好疏导工作,努力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三是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做好来信登记工作,建立工作档案。截止2011年底,共接待社会来信来访10余件,分别作了处理交代。四是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对办公室人员进行明确的分工,将党内监督具体工作细化到人,责任到人。

2012年的主要工作

  加强党内监督工作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党内监督工作,是新时期民革搞好自身建设,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新要求。加强党内监督对民主党派来说也是一项崭新的工作。云南民革的党内监督工作需要结合云南民革的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2012年监督委员会在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指导和民革省委的领导下,要认真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好民革中央监委会和省委主委会工作要求

  首先,通过建立预防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其次,认真开好谈心会、民主生活会,增强领导班子团结;第三,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有利于内部监督工作的环境;第四,积极发挥内部监督机制的独特作用,促进民革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明年是省委换届年,监督委员会要把监督工作贯穿于省委换届各环节,保障省委换届工作的顺利成功。一是要加强舆论引导,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二是要对整个换届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换届工作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干部的实绩来选人用人,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开透明。三是防微杜渐,对发现的少数干部中切实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做好耐心细致的的思想工作,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把预防选人用人的腐败问题提到关系民革事业成败的高度。

  三、加强参政党内部监督理论的研究

  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开展党内监督工作,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需要加强对参政党内部监督理论的探索和研究。要结合监督工作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党员对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索规律,努力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同时,与中共相关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学习借鉴中共的经验做法,探寻开展内部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

  四、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开展工作

  认真执行《民革云南省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行好监委会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一是加强对各级组织的工作监督,把监督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二是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改进党员参与监督的途径与方法,交流沟通、化解矛盾,增强党内团结。三是加强对机关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根据主委会要求,对机关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进行监督。

  各位委员,加强党内监督对民主党派来说是一项崭新的工作,是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党内监督工作,是新时期民革搞好自身建设,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新要求。我们要在充分认识参政党党建工作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结合云南民革的实际,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不断增强做好内部监督工作自觉性和责任感,有效开展党内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