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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政社保预算绩效管理更加规范科学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06日   

  近年来,云南财政社会保障工作围绕预算管理主要环节,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强化绩效激励约束。

  牢固树立绩效理念。扎实推进预算管理做到“三个严格”。严格禁止先下达预算再批复项目的做法,坚持先有预算再安排支出;严格执行“限期留用、超期收回”的考核机制,在预算执行中,坚持能“尽快则快”原则,实施分月、分季度预算执行目标考核,督促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

  持续完善制度建设。重视政策规范引导作用,做到一个专项一个管理办法。针对资金量大和覆盖面广的就业、卫生和计划生育、优抚安置补助、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农村危房改造等资金管理办法,均做到及时根据中央政策方向调整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同时,以全省社会保障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契机,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制度共9项,有效避免了政策碎片化和“撒胡椒面”式的资金分配方式,最大限度形成政策合力。

  多措并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通过季、月、周通报,上门督促,项目逐项分析等“三结合”方式,做好省本级预算执行工作,确保省级资金按要求完成进度任务;通过考核、座谈、台账等方式,进一步掌握各州市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分析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支出情况,加大对重点州市、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促使各地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社保基金绩效管理。高标准做好社保基金预算编制工作,不断强化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提升基金效益,云南省财政厅在2019-202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中,被财政部办公厅评为一等奖。同时,每年选取一个社保基金险种开展绩效评价,目前已对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开展了绩效评价,为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改革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将绩效管理贯穿在社保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以及预算审查的全过程,继续深入开展民生资金预算细化评审、重点项目绩效再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工作,切实将资金安排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社会保障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