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云南省委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云南省审计厅: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高度重视,针对列示问题,组织人员清理,认真对照检查,现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2016年前未清理“其他应付款”212744.01元。”的问题。整改情况:均为挂账数,无实有资金。根据相关原始凭证,登记入账、调整账务。
1、2011年12月31日将个人扣除的住房公积金73907元列入行政运行-住房公积金(基本支出),属于账务处理错误,应调整2019年其他应付款科目对应会计凭证,填制其他应付款科目年初余额调整凭证。
2、2012年12月24日付云南新世新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抗旱水窖建设30000元,2014年1月24日付银行公务卡还款53521.89元,以上两笔业务经办人票据不全列入预付账款。2014年12月25日付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体检费19400元,2014年1月16日民革云南省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费49820元,列入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属于账务处理错误,以上款项根据相关原始凭证,登记入账、调整账务。
我单位将认真学习各项财务管理规定,掌握政策,吃透精神,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做好各项财务工作。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站立、增强财务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财务工作更加严谨、规范。强化财经纪律的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加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努力提高技能,预算好、配置好、管理好和使用好各项资金。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对往来账款不定期清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感谢省审计厅给予民革云南省委财务工作的帮助、指导。
(联系人及电话:张芯甜 65152463 13759179887)
民革云南省委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