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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云南省委关于推进“民革党员之家”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15日   
民革全省各州(市)组织、省直属各基层组织、省委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在中共各级党委、统战部门的支持下,全省民革各级组织积极创造条件,设立民革党员活动场所,为开展民革党员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民革组织的凝聚力,扩大民革的社会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民革十三大以来,民革中央要求民革全党推动“民革党员之家”建设,以“民革党员之家”作为各级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教育等活动的场所和阵地,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和改进民革基层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为推动全省“民革党员之家”建设,根据民革中央的统一部署,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借鉴民革兄弟省市和我省部分地方组织和直属基层组织党员活动场所建设的成功经验,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有序推进“民革党员之家”建设。力争用1年时间,全省民革各州(市)组织基本建有民革党员之家,达到有固定场所、有特色主题、有宣传展示、有书籍报刊、有规范管理等“五个有”的要求,把“民革党员之家”建设成为民革党员活动的固定场所、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履职尽责的有效平台、展示风采的形象窗口。

二、建设内容

(一)有固定场所。争取中共党委、政府支持,发挥民革党员志愿者能动性,采用多种形式,建设相对独立固定的活动场所。悬挂标牌标识,有条件的建议设立活动、学习、展示等功能区域。

(二)有特色主题。注重民革特色,打造继承孙中山先生爱国、革命、不断进步精神,发扬民革前辈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优良传统教育阵地。结合本级组织工作特色及党员所在行业领域,突出主题,建立与自身特色相适应的“民革党员之家”。

(三)有宣传展示。宣传展示民革的历史沿革、组织状况、重要成果、典型人物风采及各级组织学习交流、参政议政、服务社会、联络联谊等动态信息。

(四)有书籍报刊。购买有关统一战线、多党合作、民革历史、民革人物等方面的书籍,订阅《团结报》、《团结》等报刊杂志,建立具有民革特色的“民革书屋”,供党员学习阅读。

(五)有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民革党员之家”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积极开展各类活动,确保“民革党员之家”正常规范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规划布局,扎实推进“民革党员之家”建设,满足民革党员学习、交流、履职等组织活动的需要,展示民革组织形象,宣传民革组织工作,激发民革党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增强民革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各州(市)组织至少建立一个示范性“民革党员之家”。省直属基层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党员志愿者支持,采取自建、联建、共享等不同方式,参与创建“民革党员之家”。

(三)要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党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建好管好用好党员之家。

(四)要积极争取当地中共党委政府、统战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多措并举协调解决民革党员之家建设所需的场地和经费。

四、检查督促

(一)民革省委加强对全省“民革党员之家”建设情况的督导,加强对示范性“民革党员之家”建设内容的指导,通过申报、审核、评价、授牌等程序,规范示范性“民革党员之家”建设。

(二)各州(市)组织要按照民革中央要求,把建成“民革党员之家”作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手段,列入2019年重点工作,尽快作出规划,及时上报民革省委。

(三)民革省委将对各地“民革党员之家”建设情况加强调研沟通、加强经验交流、加强宣传报道,进行总结表彰。

附件:民革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民革党员之家”建设的通知。

                                                                               民革云南省委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