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为规范支部名称,现将省直属经济总支部下属的四个支部委员会公章作废,字样分别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云南省委员会经济一支部委员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云南省委员会经济二支部委员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云南省委员会经济三支部委员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云南省委员会经济总支四支部委员会,已登报作废。
新刻印四枚公章,进一步明确隶属管理关系,在支部委员会前面增加“经济总支第”字样。具体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云南省委员会经济总支第一支部委员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云南省委员会经济总支第二支部委员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云南省委员会经济总支第三支部委员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云南省委员会经济总支第四支部委员会。
特此声明。
民革云南省委组织处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