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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云南省委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15日   

  根据财驻云监〔2018〕154号文,《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云南省省本级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要求,民革云南省委对2017年财政资金部门预算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2017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126.5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财政拨款收入:是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不包括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以及预计年度执行中从其他省级部门接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上年结转。

  4、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6、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省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