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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 议 书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06日   

  民革党员同志们: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共产党立足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我们必须长期抓好的一项基础工程、战略工程。中共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自十八大以来,民革云南省委深入贯彻学习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学习,云南民革党员已高度认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了使每个民革党员及各级组织能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进而增进广大民革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践行社会主核心价值观,要牢牢把握两个“坚持”。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每一位民革党员都要深刻学习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正确领会核心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的政治信念;二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民革党员作为民主党派成员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共同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加强理论学习。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理论学习计划,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

  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与时俱进。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广大民革党员在面对世界范围内价值观的激烈较量,以及我国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化的复杂态势时,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发挥团结奋斗的正能量;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政治敏锐性以及鉴别力。

  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注意与自身实际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到自身的建设中来。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道德修养、与工作服务水平、与中华传统文化相结合。广大民革党员和各级组织还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于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以及自身建设等各方面,不断完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以及方法;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水平;拓宽社会服务的领域,加大社会服务的力度。

  让全体云南民革党员携起手来,积极行动,从自己做起,以学促进,以做促实,以用促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端正自己的价值取向、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为建设文明家园、美好云南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民革云南省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