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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昆明市委2016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6年02月15日   

民革昆明市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0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民革市委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5年预算无增加或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民革昆明市委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4万元,比2015年减少1.0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4.04万元,比2015年减少1.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革市委机关开展各项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民革昆明市委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民革昆明市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预算数

合计

4.04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3、公务用车运行费

4.04

    4、公务接待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