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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云南省委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0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切实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来滇投资,促进滇台经济合作发展,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省台办、民革云南省委组成联合调研组,于2015年9月间,到昆明、丽江、大理开展了制定《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的立法调研。民革云南省委专职副主委李兴华、联络处处长魏恒华、直属法律支部主委洪素恒参加了立法调研,民革丽江支部主委段松廷、民革大理州委副主委车惠菊分别参加了调研活动。

  

                                              (在昆明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调研,右二为李兴华副主委)

  调研组调研形式以实地走访和座谈会为主,先后到丽江市“文山丽水”项目、大理州宾川县宽恳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云南国巨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昆明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等台资企业走访考察,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台商进行了座谈交流。交流中,洪素恒同志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代表民革云南省委针对立法调研应遵循的原则、内容和方向等提出了许多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调研组充分肯定。

  

                                             (调研组在丽江与当地有关部门和台资企业座谈)

  近年来,台资企业渐渐成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此次调研目的是在充分了解我省台资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基础上,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我省可操作性强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办法,使台胞在滇投资兴业获得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民革云南省委参与立法调研,是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具体体现,能够充分发挥民革作为参政党的独特优势,协助立法机关制定出更严谨、更科学的法律法规。

  

  调研期间,调研组还向当地台商发放了由民革云南省委和省台办联合成立的“云南省台胞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办刊物《服务台胞》。

( 洪素恒 魏恒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