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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民革党员参加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旁听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15日   

  为了丰富楚雄民革的党员活动,增强广大党员参与组织活动的积极性,同时,也便于党员开拓视野,增长知识,为参政议政和反映社情民意奠定基础,近日,民革楚雄州委组织部分党员旁听了由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组织的不服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听证。

  听证会上,申请人针对要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行政复议请求作了陈述,被申请人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举证说明。在听证员的主持下,双方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程序的合法性;导致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死亡的疾病发病的时间、地点等事实的正确认定;该职工因疾病死亡的事实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的规定等几个问题,展开了举证和辩论。经过两轮辩论后,听证员听取了双方的最后陈述,宣布听证结束。楚雄州人民政府将根据该案件的听证情况和审查情况择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是一起非常典型且具有代表性的案例,通过参加旁听,广大民革党员进一步深化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认识,更加明确了今后参政议政的方向和切入点。

( 罗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