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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之光照亮困难群众——民革云南省委直属法律支部牵手困难群众纪实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20日   

  2013年,一桩涉台离婚案由云南省台办建议交由民革云南省委直属法律支部张曙律师代理:女方为35岁的台湾人黄某某,男方为25岁的大陆公民郑某某,系昭通市大关县的村民。黄某某从英国研究生毕业后在昆从事英语教学工作,大陆公民郑某某小学毕业,在昆打工。双方在昆认识后不久便仓促成婚。婚后黄某怀孕,回昭通大关县生下女孩。由于双方各方面条件差异太大,特别是男方隐瞒了家庭真实情况,矛盾凸现出来,女方提出离婚。受托后,张律师对情绪不稳的女方及家人悉心安抚,并依法提供了积极、有效的帮助。特别是在台湾海基会寄来小孩的入台证件后,按公安出入境管理局的规定,还需男方出具一份亲笔签字的承诺书载明“小孩由女方抚养监护”。但男方拒绝签字,东躲西藏,张律师亲自开车星夜兼程赶往昭通市及大关县,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帮助四处寻找男方当事人,费尽周折,终于找到男方当事人,办理了签字手续。

  这是一起由民革云南省委与云南省台办联合主办的“台胞法律服务中心”为台胞办理的一个成功案例,是民革云南省直属法律支部党员为台胞服务的许许多多事例之一。

以火样的热情服务台胞

  民革云南省委和省台办主办的“台胞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6月,由民革省委直属法律支部的24位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律师组成服务团队,免费为在滇台商、台胞、台资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台胞合法权益。“中心”通过编排值班表的方式,每个月固定两天安排服务团队的专业律师到台商协会专门为“中心”设立的办公室进行现场坐班,为台胞解答法律问题。他们还提供了电话咨询、提前预约、到现场为台商解决突发的法律问题等服务。“中心”是民革党员律师将社会服务和祖统工作有效衔接的桥梁与平台,到目前已为上百名在滇台商、台胞以及他们的亲戚朋友提供过法律服务,受到了在滇台商、台胞和台属的广泛赞誉。此外,法律支部的党员律师们还参与到了“云台会”、“南博会”、“台湾名品博览会”等大型官方交流中的法律服务活动。

  2011年,民革法律支部的律师们编写了15万字的《在滇台商法律实用手册》一书, 2014年,编辑了《服务台胞》内刊,在普法的同时,用两地共同的文化血脉和历史回忆,搭建两岸同胞交流的平台。

让法律之光照亮困难群众

  法律支部两次深入省委会的挂钩联系点华宁县青龙镇,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乡镇干部普法培训活动。他们还到楚雄市苍岭镇开展针对中小学生权益保障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法制教育活动,上千学生听取了律师们的精彩讲座。他们多年来持续不断的开展各种类型的法律援助工作,让法律的光辉照进急需帮助的困难人群当中,为和谐社会的建设默默奉献。

民革云南省委直属法律支部到楚雄市苍岭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法律支部的连高鹏律师在震惊中外的湄公河2011年“10•5”惨案中担任了受害人的代理律师。湄公河“10•5”惨案是特殊的“两头在外”案件,即案发地点在境外,涉案人员为境外人员,如何适用法律提出正确的诉讼请求成了难题。由于受害人心情激动,法律知识欠缺,可能会给庭审的正常进行造成障碍。为安抚他们的心情,让他们相信作为代理律师一定会在法庭上全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从第一次给当事人打电话开始,连高鹏律师就告知了受害人中国政府各有关部门在这一案件中所做的大量工作,告知他们应有的权利,审判的程序等等。通过一系列的耐心工作,当事人终于决定不再亲自出庭,确保了案件审判顺利进行。通过充分的论证,最终,在法院的判决中赔偿数额大大优于当事人预期结果,让死者得于安息,生者得到安慰。

  2013年4月,法律支部张丹杰律师应武汉律师曾祥斌的邀请,合作为因环境污染维权而被控涉嫌敲诈勒索罪的湖北省钟祥市磷矿刘冲村村民魏开祖、余定海提供法律援助。2011年,因认为饲养的生猪、种植的林木受到附近化工厂的污染而死亡,魏开祖、余定海不断向钟祥大生化工提出交涉。当年8月,两人从大生化工分别获得124万元和35万元赔偿。时隔一年多后,魏开祖和余定海先后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张丹杰律师作为辩护人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通过艰苦的工作,最终以检察院撤回起诉而告终。该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中国青年报、财新网、广州日报、法治周末等新闻媒体给与了报道。

  迄今为止,支部20余位律师共援助办理各类诉讼案件200余件, 2012年,支部有两位党员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云南省司法厅评选为“云南省第五届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张丹杰律师被云南省司法厅评选为“云南省第五届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让历史记住英勇的抗战老兵

  可歌可泣的、悲壮惨烈的中国远征军中印缅抗战是中国抗日战争及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一个重要而又特殊的组成部分。为弘扬爱国主义的“社会主义核心体价值体系”,法律支部的党员们10余次积极参加了一系列的“关爱老兵”活动,如2009年民间发起的帮助“侨居缅甸的老兵返乡活动”,2011年云南省黄埔军校同学会、云南省侨联发起并组织的“忠魂归国”活动。早在2005年(抗战胜利六十周年)法律支部的部分党员就参加了60名志愿者从昆明市出发的“重走滇缅,激扬爱国情”的大型公益活动。法律支部部分党员还曾到保山市通过当地统战部亲临“抗战老兵”之家发送关爱金。邓劲松律师还曾出资委托《云南信息报》记者购买生活用品,慰问抗战老兵。

  关爱老兵的活动彰显了正义和良知,彰显了中华民族的凝集力。类似的活动,每参加一次,党员都接受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和爱国主义教育。

  法律支部党员还把社会服务工作延伸到参政议政领域。近两年来,支部主委洪素恒律师所提的“对《民事诉讼法》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加以立法完善的建议”、“ 设立对慈善机构的有条件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等信息被民革中央或全国政协信息局所采用 。

( 韩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