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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云南省委会就精神文明工作与华山街道办事处座谈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04日   

  8月1日上午,民革云南省委会副主委李兴华、副巡视员韩芸就精神文明工作与华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姚丽芳、主任杨海茫交流座谈。参加座谈会的还有民革省委属地社区翠湖社区书记马杰,民革省委组织处、宣传处、办公室等相关同志。

  民革云南省委会是省级文明单位。1983年起被评为五华区级文明单位;1999年起被昆明市政府连续三届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2009年经省文明委审定,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9年底,民革云南省委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2009年开始创建“平安单位”,获得“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2012年连续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13年获“华山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姚丽芳在会上表示,今天的座谈会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沟通和交流将有利于今后精神文明工作的开展。今年最主要的工作是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昆明市“城乡清洁”活动,希望“精神文明工作协会”的单位积极参与。华山街道办的“精神文明工作协会”是年年有活动,月月有信息交流,辖区单位的参与率高。她同时也感谢民革省委对街道办的支持。

  李兴华在座谈会上首先向街道办及社区表示感谢,然后介绍了民革云南省委会及机关的工作情况,表示民革省委在昆明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将积极配合和参与。在街道办及社区的工作中,民革省委与属地辖区的单位联系不多,她希望通过街道办及社区创造一些条件,让单位与单位之间有更多的联系和交流,同时也希望街道办及社区对民革省委参与街道办及社区工作给予指导。

  民革省委作为省级文明单位,积极参与到2014年昆明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也是文明单位的一份职责,所以民革云南省委会主动与属地辖区的街道办及社区的联系,通过沟通和交流,达成一致,民革省委将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街道办及社区组织的“城乡清洁”及其他活动当中。

                                                                                       (文/张晓雯 图/杨洋)

( 张晓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