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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云南省委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06日   

  民革云南省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8.7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24.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3年预算数增加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护保养费用增加;对台工作是民革的重点工作,2014年将加强对台工作,邀请台湾相关人士赴云南交流。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民革云南省委根据工作任务,拟安排出国(境)费预算24.7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为了宣传祖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宣传国内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宣传云南桥头堡建设,进一步加强与海外人士、社团的联系沟通,广泛凝聚海外华侨、华人力量,增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工作的实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献计出力。经我委研究决定,拟于2014年6月至8月期间组织考察团赴美国、加拿大进行文教交流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工作是民革的工作重点,也是民革工作的主要特色,与海外侨胞有着广泛联系和与国民党的历史渊源关系是民革祖统工作的优势。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民革云南省委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7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联系地方组织、开展下乡、扶贫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护保养费用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

  对台工作是民革的重点工作。2014年民革云南省委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2万元,主要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充分利用当前两岸关系发展所面临的新机遇,继续深入做好台湾人民特别是广大南部基层民众和台湾青年学生的工作。特别是“云台会”的成功召开,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增添了新的内涵,为促进云台交流合作开辟了新的空间,注入了新的活力,云台合作面临着千载难逢的机遇。2014年将加强对台工作,邀请台湾相关人士赴云南交流,努力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